2009年8月30日 星期日

教育扼殺創意

肯.羅賓森爵士(Sir Ken Robinson)以生動活潑的案例來談教育制度。他深切希望教育制度能培育而非扼殺學生的創意。

中文影片連結
原影片連結

2009年7月10日 星期五

98年校長遴選結果概況

自民國八十八年「國民教育法」修正案通過,中小學校長遴選至今,正逢十週年!

在肯定校長遴選的初衷為前提,以台北市一所參與第三階段遴選學校的背景,初步做一簡報。

它是紀錄,也是異議,更希望為制度趨向完善的修改目的做群眾連結。

2009年7月7日 星期二

公告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第三階段遴選結果及第四階段校長遴選出缺學校名單

臺北市士林區雙溪國小:李振鋒校長(原任建安國小主任)

很遺憾,在恭喜李校長的同時,卻得為舉辦「校長遴選的初衷」哀悼!

雙溪國小家長會與教師會在遴選校長名單排序的前兩名校長參選人,
紛紛於第一輪投票中被技術性篩選掉,
在第二輪投票中甚至出現教師與家長完全不考慮的候選人。

如此假遴選之名,行官派之實,教育局的行徑真是有品



資料來源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
下載 98第三階段結果及第四階段出缺學校公告.doc

2009年7月5日 星期日

七月三日學生家長會97學年度下學期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校長遴選人選順位排序案】

經過與會代表兩輪投票結果,校長候選人第一順位陳慧珍、第二順位張秀潔、第三順位李振鋒。
時間:98年7月3日(五)晚上7:00
地點:雙溪國小涵雨樓會議室
應出席:26人
出 席:親自出席14人、委託出席5人
(一) 親自出席:林宏熙、黃昕暐、林士英、阮琦賢、張恭榮、徐惠北、
潘雅玲、陳靜慧、林青蓉、張姝婷、鹿憶鹿、劉惠娟、陳慧貞、張湘羚
(二) 委託出席:陳建中(委託林士英)、孫大衛(委託陳靜慧)、
劉玉萍(委託張湘羚)、劉淑婷(委託潘雅玲)、許行方(委託徐惠北)

主 席:鹿憶鹿 紀錄:林宏熙


校長參選人簡介

2009年7月3日 星期五

臺北市98學年度國小校長遴選第三階段審議流程


登記雙溪國小校長參選人(現任及候用校長)計五名,家長會及教師會浮動委員將於7/6(一)教育局遴選委員會中報告,之後進行兩輪投票決議。預估傍晚六點十分雙溪國小第九任校長名單將揭曉!



資料來源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

2009年6月17日 星期三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第三階段校長遴選說明會實施計畫

壹、 依據: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期程。
貳、 目的:
提供第三階段校長出缺學校家長會、教師及行政人員,與有志參加第三階段遴選之現職校長、候用校長及曾任校長相互認識及交流管道,增進相互之瞭解。
參、 時間:98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
肆、 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濱江國民小學1樓聯合辦公室。
(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6巷99號)
伍、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中山區濱江國民小學。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國小校長協會、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臺北市教師會
陸、參加對象:
一、 第三階段校長出缺學校家長會、教師(會)及行政人員
二、 有志參加第三階段遴選之現職校長、候用校長及曾任校長

柒、會議流程:

捌、報名:
一、有志參加第三階段遴選之現職校長、曾任校長或候用校長,請務必於98年6月17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妥「附件一校長候選人報名表」寄至本局信箱:edujason@tpedu.tcg.gov.tw。校長候選人將依報名先後順序安排說明會報告順序。(聯絡電話:國教科陳宏彰先生 2725-6371)
二、第三階段校長出缺學校家長會、教師及行政人員代表,每校以3人為限,請務必於98年6月17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妥「附件二出缺學校說明會報名表」,逕送或傳送濱江國小教務處賴清國主任收:
傳真:8501-1146
電子信箱:daniellai@tp.edu.tw或laickuo@ms28.hinet.net
聯絡電話:8502-1571轉1100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請參與之家長會、教師、行政人員以及校長候選人,切實遵守「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之相關規範:
(一) 校長出缺學校之家長會、教師、行政人員得討論學校發展需求、發展特色、待解決問題及對新任校長的期許等,並將資料函報本局公告之。
(二) 校長出缺學校,得於本局辦理第三階段校長遴選說明會後,於尊重之原則下公開邀請具有參選資格人員參加校內座談會。
(三) 校長候選人不得自行舉辦說明會、從事競選活動、拉票、委請他人拉票或其他問卷調查。
(四) 不得對其他校長候選人作匿名指控或發表不當言論及不得違反公務員廉正倫理規範。
二、發言時間限制:
(一)校長候選人自我介紹時間,每位以1分鐘為限,自我介紹內容包括:服務學校、姓名、學經歷、專長。
(二)第三階段出缺學校介紹:由家長會、教師及行政人員共推1人代表,時間每校以1分鐘為限,介紹內容包括:學校發展需求、發展特色、待解決問題、對新任校長的期許等及聯絡人姓名。
(三)參與之家長會、教師、行政人員以及校長候選人,可視需要斟酌是否另行準備書面資料供與會人員參考。
拾、經費:由教育局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壹、獎勵:承辦單位實際參與工作人員,由教育局從優敘獎。
拾貳、本實施計畫奉核後實施。

資料來源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
下載 98校長遴選說明茶會計畫(第三階段).doc

為老師尋找一個理由

在遴選校長的過程中,往往會發現各個家長會的熱烈,卻不見得感受到各校教師的積極參與。
家長的主動是為了孩子,教師呢?
他們也愛孩子,可是教書這份工作伴隨“人云是非”而變得太沈重。
來自家長的期望、來自校長的壓力,既要有教育的熱忱、更要達成教育局的各項計畫...

是什麼讓原本充滿理想的教師變得麻木、無力,甚至噤若寒蟬?

謝謝人生中遇到的恩師,他們「愛的身影」與「認真的教誨」讓我刻骨銘心,不敢或忘!

校長遴選即將隨夏至而進入第三階段,大家心苦了!


僅以此篇【廖玉蕙/為老師尋找一個理由】送給這學期末要退休的雙溪國小老師,和還在崗位上的老師, 以及曾經當過老師現在要轉任或即將上任的各校校長。

節錄~
.........

我轉過頭,漫不經心地朝一旁的外子說,「這個老師未免太情緒性了,比賽本來就有輸贏,幹嘛得失心那麼重。……畢竟是太年輕了,缺少經驗。」

女兒露出不以為然的表情,欲語還休,卻似乎因為找不到適當的反駁說辭而作罷。臨睡前,女兒忽然跑到我的書房,鄭重地朝我說:

「現在我想起來了。其實,我們老師哭,不是因為拔河比賽輸了,他是因為我們不團結才哭的。」

我當下肅然。為著方才輕率的臧否而感到慚愧。

是一位怎樣熱情的老師,讓稚齡的女兒願意花上三、四個鐘頭為他的年輕、失態設想一個更加周到的說法。在女兒這番言語的背後,必然埋藏著老師無數的心血。這位老師也許經驗不豐,卻教出了風景裏飽滿的空氣。這或許可以提醒經驗豐富卻疲態漸露的老師們是否在不經意間已然遺落了熱情的初衷。身為教師的我們,是不是也該如此自我期許?──萬一不小心在某些時刻流露了不太適當的言行而招致批評時,會有學生願意深情地花上幾個小時,挺身為我們尋找一個較為堂皇的理由。

公告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第二階段第二次遴選結果及第三階段校長遴選出缺學校名單

公 告

主旨:公告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第二階段第二次遴選結果及第三階段校長遴選出缺學校名單
說明:
一、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於98年6月16日召開第二階段第二次校長遴選審議委員會,經遴選委員會決議通過轉任校長名單如下:
(一) 臺北市大同區日新國小:陳福源校長(原任內湖國小校長)
(二) 臺北市文山區景興國小:吳煒增校長(原任萬大國小校長)
(三) 臺北市士林區雨農國小留素芹校長(原任雙溪國小校長)
(四)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小:陳清義校長(原任大同國小校長)

二、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第三階段出缺學校名單如下:
內湖國小、麗山國小、萬大國小、萬芳國小、永春國小、興隆國小、
大同國小、龍山國小、三民國小、公館國小、大佳國小、雙溪國小、
溪山國小、湖田國小,計14校。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啟
中華民國98年6月16日
資料來源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

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第二階段第一次遴選結果及第二階段第二次校長遴選出缺學校名單

公 告
主旨:公告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第二階段第一次遴選結果及第二階段第二次校長遴選出缺學校名單。
說明:
一、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於98年6月6日召開第二階段第一次校長遴選審議委員會,經遴選委員會決議通過轉任校長名單如下:
(一)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小:吳慧琳校長(原任麗山國小校長)
(二) 臺北市士林區天母國小:王慧珠校長(原任長春國小校長)
(三)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國小:林興兆校長(原任龍山國小校長)
(四) 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小:翁世盟校長(原任溪山國小校長)
(五) 臺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鄒彩完校長(原任日新國小校長)
(六)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小:柯秋蓮校長(原任大直國小校長)
(七) 臺北市文山區力行國小:蔡秀媛校長(原任敦化國小校長)
(八)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小:黃金印校長(原任雨農國小校長)
(九) 臺北市中山區中正國小:許寶源校長(原任永春國小校長)
(十) 臺北市萬華區老松國小:簡邑容校長(原任公館國小校長)
(十一) 臺北市中山區大直國小:莊明達校長(原任五常國小校長)
(十二) 臺北市中正區螢橋國小:施能杰校長(原任大佳國小校長)
(十三)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國小:陳平興校長(原任桃源國小校長)
(十四) 臺北市文山區景美國小:黃秀君校長(原任力行國小校長)
(十五) 臺北市北投區桃源國小:邱武科校長(原任秀山國小籌備處主任)

二、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第二階段第二次出缺學校名單如下:
麗山國小、日新國小、景興國小、萬芳國小、雨農國小、
永春國小、大龍國小、興隆國小、龍山國小、三民國小、
公館國小、大佳國小、雙溪國小、溪山國小、湖田國小
,計15校。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啟
中華民國98年6月6日

資料來源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
下載 98第二-1階段結果及第二-2階段出缺學校公告(1).doc

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

共建美好未來!

雙溪國小
一、學校發展需求:
(一)明確定位學校願景與目標,深耕學校本位課程,型塑學校特色,建構學習型組織的校園環境。
(二)推動親、師、生各項成長活動,增進社區溝通與融合,營造三贏互惠的合作機制。
(三)提升教師專業精神及表現,強化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

二、學校發展特色
(一)結合校園地形,推廣親山教育,發展山路步道健行,展現校園活力。
(二)深耕語文教育,以讀報為主軸,連結各項領域教學,落實全人發展。
(三)重視品格教育,辦理兒童劇場,培養學生守秩序、有禮貌、愛整潔的高尚情操。
(四)推廣閱讀,結合志工資源,形成有閱讀風氣的優質校園。
(五)建置英語情境中心,發展情境教材,提升學生英語表達能力。
(六)發展學校網球教學特色,培訓網球優秀人才。
(七)重視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與照顧,推動關懷教育。

三、學校待解決問題:
(一)凝聚社區家長共識,強化校本特色,吸引學子就學,減緩學生流失減班壓力,行銷學校品牌,擴展校譽。

四、對新任校長的期許:
俟本校有實際需求時再行提出。

以上是雙溪國小向教育局提報的”學校發展需求與特色”的內文…您看完了感覺如何???千篇一律?八股文章?
以前我們對於千篇一律八股文章這種東西嗤之以鼻,可是會這樣形成是代表我們沒有想法?或是老問題一直沒有獲得解決!!
雙溪國小從過去以來就一直不斷面臨換校長的問題,其實換校長原本是一種自然循環,雙溪的發展契機應該不是落在不斷更替的校長身上,能碰上一個”情投意合”的校長故然是可遇而不可求!但是若是家長們都能一起投入共創雙溪的未來豈不更加美好?歡迎您一起表達對雙溪未來願景的看法!!讓我們一起共建未來美好的雙溪國小之藍圖!!

關於校長遴選人選的建議!

茲將我看過人選的感想提供參考!!我推薦3位

1.陳慧珍 溪山國小教務主任 溪山為我們非常推崇的小學之ㄧ!這位新校長一定也想移植她的"溪山經驗"是很值得期待的一位。可以私下打聽一下甚至不排除接觸。

2.王有福 華江國小學務處主任 專長戲劇...看到他與孩子們的活動照片可知道,他應該非常受孩子歡迎,再者一般學戲劇的人都創意無限,未來可以期待這個創意為雙溪已經僵化的教學注入一股心力!!

3.陳秀宜 明倫國小總務處 專長蛙類 她無個人資料...推薦的原因是因為明倫國小有一個特殊的水生植物池,也是學校發展的特色之ㄧ,雙溪其實內庭有個大池,如果她能善用必然也是個很好發展的空間,也為學校增加一個特色,加上她總務的專長,必然能做高度的維護!!做總務的人特色是細心,在諸多事務中擅長區分輕重緩急的要務,對於校長職務的行政工作來說算是個優點!!

以上...報告完畢!!您呢?推薦一下吧...給浮動小組做參考!!

點選觀看【台北市國民小學候用校長名單】然後提供您寶貴的建議!!

2009年5月26日 星期二

98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第一階段遴選結果及第二階段校長出缺學校

公 告
主旨:公告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第一階段遴選結果及第二階段第一次校長遴選出缺學校名單
說明:
一、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於98年5月25日召開第一階段校長遴選審議委員會,經遴選委員會決議通過連任校長名單如下:
(一) 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吳金蘭校長連任
(二) 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國民小學:廖金春校長連任
(三)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李柏佳校長連任
(四) 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許瑛珍校長連任
(五) 臺北市士林區百齡國民小學:紀清珍校長連任
(六)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林騰雲校長連任
(七) 臺北市士林區葫蘆國民小學:劉明晃校長連任
(八)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國民小學:連德盛校長連任
(九)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國民小學:楊美伶校長連任
(十)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國民小學:楊柳淳校長連任
(十一) 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洪天乙校長連任
(十二)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國民小學:湯昶洪校長連任
(十三)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國民小學:廖文斌校長連任
(十四)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國民小學:林玫伶校長連任
(十五) 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張永鄖校長連任
(十六) 臺北市中山區濱江國民小學:徐月梅校長連任
(十七) 臺北市士林區蘭雅國民小學:涂山華校長連任
(十八) 臺北市大同區大橋國民小學:蔡若蘋校長連任
(十九)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國民小學:黃美惠校長連任
(二十) 臺北市中正區忠義國民小學:張翃浥校長連任
(二十一)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國民小學:王令行校長連任
(二十二) 臺北市北投區洲美國民小學:徐建華校長連任
二、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第二階段第一次出缺學校
名單如下:
敦化國小、天母國小、吳興國小、五常國小、文化國小、長春國小、
力行國小、日新國小、景興國小、木柵國小、中正國小、萬芳國小、
雨農國小、永春國小、老松國小、大直國小、興隆國小、螢橋國小、
文林國小、景美國小、三民國小、桃源國小、公館國小、雙溪國小、
湖田國小,計25校。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啟
中華民國98年5月25日
資料來源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

2009年5月24日 星期日

98國小校長遴選第一階段出缺學校【發展需求或發展特色彙整表】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於五月二十三日公告二十七所學校(含士林雙溪國小)之學校發展需求或發展特色彙整表 。各校針對學校發展需求、學校發展特色、學校待解決問題、對新任校長期許等四項議題提出陳述或分析,希望藉此吸引適合的學校經營管理人才。

幫學校找對校長,是家長也是老師的心願。

下載 資料

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

2009年5月18日 星期一

2009年5月13日 星期三

請問未來的校長:【畢業旅行】是消費還是教學?

國小畢業旅行是一種純粹的集體消費 ,
或者是一種豐富的「行萬里路」教育?

並不是為了玩不同的花樣,畢竟勞師動眾的結果家長也會擔心。
而是為了教育的主張!

主張什麼呢?創意思考、獨立冒險、團隊合作、生活分享、財務管理....

即便是司空見慣的三六九式畢業旅行(劍湖山、六福村、九族文化村),也可以有不一樣的作法。


相關資料
雙溪校外教學網

2009年5月12日 星期二

請問未來的校長:【學校課程計畫】的意義

【學校課程計畫】是為了要落實學校專業自主與教師專業自主,
實踐學校本位課程(School-based curriculum),進而達到學校教育目標。
它不是向教育局備查的行政程序,或是束之高閣的官樣文章,
更不是配合出版社提供教材而擬定計畫的應付邏輯。

特色課程的謬思
誤以為學校本位課程就是「彈性學習節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或是採用大量外加式課程、教材或活動來發展;
這樣的觀念往往會加重教師、學生、家長的負擔,
發生教師趕課、學生趕作業、家長拼經濟(額外收費)的現象,
而如曇花一現、週年慶式的「特色」課程當然無法持續!

雙溪國小發展本位課程時,若是能考量學校歷史淵源、自然地理環境、
學校規模大小、教師專業素養、家長需求與期待、社區資源與特性、行政人員素養....
透過由下而上的脈絡,讓「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激盪出想法,
真正落實「課程發展委員會」的運作(而非到場簽名背書),
這樣的結果再經由校務會議的支持,以行政措施配合課程改革,
雙溪國小的【學校課程計畫】是不是會更經得起討論?

而這一連串的行動需要耐心與勇氣去承擔!

相關資料
混齡一起學 教室沒隔間
97年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100學年度實施)
國民教育社群網 九年一貫課程

2009年5月11日 星期一

請問未來的校長:誰需要【模範生】?

模範生,真的會讓學生認同,並成為心中的模範嗎?
還是,因為學校習慣用這樣的制度,豎立價值標準、型塑校園氣氛?

學習真的需要排名嗎?
競爭、遊戲、學習中的名次是因為大人需要,還是真的對孩子有幫助?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
懂得欣賞、反省,也是一種能力!
雙溪好兒童、雙溪榮譽護照...這些制度的設計,未來是不是可以重新思考?
記得小時候參加合唱團、朗誦隊,最令人回味的是大夥兒一起練習時的情景,而不是拿到獎盃的剎那而已。
學習的歷程本身就有著趣味與挫折、成就交錯,哪裡還需要大人強加評分標準呢?

相關資料
每個孩子都是第一名
學校不選模範生 更沒有排名

2009年5月6日 星期三

請問未來的校長:社區小學如何與社區對話?

雙溪國小是因為中央社區的存在而產生,
若是失去社區的支持、失去社區的依賴,
為什麼要耗費龐大的教育經費來運轉這所距市區十分鐘的小學?
一個需要五十位教職員工的學校,一個月的薪資、水電及建物維護成本即可負擔全社區小孩一學期向外求學的交通津貼。

站在教育局的立場、站在公民的立場,我們會如何考量雙溪國小的發展?

中央社區的適齡就學人口因為少子化及人口外移不斷降低,
加上交通的便利(兩線公車、兩線捷運,提供上下班接送孩子的雙薪父母選擇),
鄰近小學可選擇性多(溪山、雨農、雨聲、福林、士林、大直、永安、濱江),
尤其山下生活圈及課後照顧的完整性,
再再將使得中央社區會走向純粹住宅區。

一個沒有與社區對話的小學面臨如此處境,
它的未來,可想而知。

相關資料
改變,至少需要五年 讓學校與社區結合做領導

2009年5月2日 星期六

留校長表示在雙溪國小的階段性任務完成

北市教育局於五月一日上午假濱江國小舉辦「校長遴選說明會」。
雙溪國小當天出席人員為:
教師會代表王道乾、行政代表徐霖昀、家長會代表鹿憶鹿及候補浮動委員林士英。

據瞭解,當天留素芹校長上台發言表示「在雙溪國小的階段性任務完成」。

校長在四年任內的確完成幾項室內與戶外硬體工程建設,讓雙溪國小校園換裝。
接下來,雙溪國小將進入哪一個階段?
我們需要敦請怎樣的校長來經營未來四年或六年、八年的教育工程?

2009年5月1日 星期五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作業簡章

98年4月27日臺北市立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通過

壹、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
二、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治條例)。
三、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

貳、申請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品德優良,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條之任用資格,且持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所核發之國民小學校長甄選、儲訓之合格證書,並具備下列各項資格之一者,得參加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國民小學校長遴選:
一、本市國小現職校長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ㄧ以上者(任期計算至98年7月31日)。
二、具有本局核發之國小候用校長甄選儲訓合格證書之本市國小候用校長。
三、曾任本市國小校長者。

參、遴選學校
(略)

肆、遴選審議程序
(略)

伍、報名文件
(略)

陸、報名方式
(略)

柒、遴選審議時間及地點
一、98學年度國小各階段校長遴選審議時間如下,審議地點為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
(一)第一階段遴選審議:98年5月25日(週一)上午9時起。
(二)第二階段第一次遴選審議:98年6月6日(週六)下午1時30分起。
(三)第二階段第二次遴選審議:98年6月16日(週二)下午1時30分起。
(四)第三階段遴選審議:98年7月6日(週一)上午9時起。
(五)第四階段遴選審議:98年7月16日(週四)上午9時起。

二、各階段遴選審議學校順序,依學校97學年度普通班班級數規模大小由大至小依序審議(學校普通班班級數相同時,依總班級數大小由大至小依序審議,總班級數相同時,依學生總人數多寡由多至少排序)。

三、校長候選人於各階段遴選審議學校之報告順序,依臺北市立國小校長遴選委員會各階段報名收件編號,依序排定報告順序。

四、各階段遴選審議學校出、列席代表及校長候選人之應到場時間及預定審議時間,將由本局另行公告函知。

捌、遴選結果公告及聘任
一、各階段遴選審議結果及次一階段出缺學校名單,將於審議程序結束當日於本局網站公告。
二、國民小學校長人選經遴選委員會決議,由本局依法定程序報請市政府聘任之。

玖、其他
一、本作業簡章如有修正事項或未盡事宜,由本局適時公告週知。
二、有關98學年度國小校長遴選相關事宜之查詢電話及公告網址如下:
(一)本局國小教育科,電話:2725-6371。
(二)本局公告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請進入國小教育科「教務公告事項」)。

資料來源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
下載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作業簡章.doc

2009年4月30日 星期四

國教科公布【臺北市國民小學候用校長名單】



這份國教科於昨日(4/28)公布的候用校長名單,較之前「公立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儲訓委員會」公告的錄取榜單多了十二位。

請大家與前一篇的【97通過候用校長表】比較整理一下!

資料來源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

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

97通過候用校長表


表格說明
1、候用校長表格上的職稱只是取得候用校長資格時的職務,不代表完整資歷。
2、姓名有顯示連結的可以看到聯絡電話或電郵、相片。(因為每個學校的網站編輯風格迥異,資料提供不一)
3、姓名下的文字標註乃候用校長的興趣或專長。

北市教育局於90年5月始委託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市教)、國立台北師範學院(國教)辦理「候用校長培育班」;留校長素芹是第一屆90學年度校長培育班 。

下載 97通過候用校長表

臺北市98學年度國小校長任期屆滿4、6、7、8年學校(4月22日公告)


資料來源 北市國教科

徐主任霖昀來信請鹿會長協助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yunlinsh <yunlinsh@tp.edu.tw>
Date: 2009/4/23
Subject: 請會長協助
To: bambilu6164 <bambilu6164@gmail.com>

會長好:
因應教育局來文須在五月五日前必須回報遴委會出席人員通訊錄,附上電子檔,請會長協助填寫藍色框內資料,另案中所列「學校發展需求、發展特色、待解決問題及對新任校長的期許」乙欄,也請彙整家長會之共識,以利後續整合作業,五月五日應來不及詳列,我將以學校專任教師意見為送件依據,送件前亦將先讓會長過目及簽章,預計下週二辦理,屆時可否請會長撥空簽章?
教務 昀霖 敬上

(僅代表行政人員意見)
一、學校發展需求:
1.明確定位學校願景與目標,深耕學校本位課程,型塑學校特色,建構學習型組織的校園環境。
2.推動親、師、生各項成長活動,增進社區溝通與融合,營造三贏互惠的合作機制。
3.尊重教師專業自主,營造人性化的教育園地,建立和諧的校園氣氛。
二、學校發展特色
1.結合校園地形,推廣親山教育,發展山路健行與單車騎乘,展現校園活力。
2.深耕語文教育,以讀報為主軸,連結各項領域教學,落實學生全人發展。
3.重視品格教育,辦理兒童劇場,培養學生守秩序、有禮貌、愛整潔的高尚情操。
4.推廣閱讀,結合志工資源,形成有閱讀風氣的優質校園。
5.建置英語情境中心,發展情境教材,提升學生英語表達能力。
6.發展學校網球教學特色,培訓網球優秀人才。
7.重視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與照顧,推動關懷教育。
三、學校待解決問題
1.學校位處士林邊陲,必須積極深入社區,增進社區家長認同,吸引學子就學,以因應少子化減班危機,減緩學生流失減班壓力,行銷學校品牌,擴展校譽。
四、對新任校長的期許
1.有大格局和前瞻性,大方向上有擔當,執行細節上能充分授權。
2.有開闊胸襟,能納諫言,主動發掘問題,積極尋求解決。
3.具有優良之課程領導與計畫發展能力,設定短、中、長期之具體可行發展方向。4.有魄力和執行力,能整合各方意見、帶引雙溪發展成有特色的學校。

下載 98雙溪出列席人員通訊錄.doc
註:表格中關於申論的部分,國教科負責校長遴選的陳宏彰專員(1999分機6373)於4/22表示,可以只填人員資料,但對學校及校長的期待可以留白。

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學生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參考範例)(連任審議)

臺北市 國民 學98學年度校長遴選
學生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參考範例)
摘要
(連任審議)


一、開會日期:98年00月00日 上/下午00 時00 分

二、主席: OOO 記錄:OOO

三、地點:

四、應到人數: 00 人,實到人數:00 人。

五、本會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開已達法定人數(應出席人員三分之ㄧ以上之出席,並經出席人員過半數之通過,始得決議)。

六、推選家長浮動委員結果:
(一)本會推選 OOO 擔任本校校長遴選之家長浮動委員。
(二)本會推選 OOO 擔任本校校長遴選之候補家長浮動委員。

七、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業依「支持連任、不支持連任」兩類製作選票,以現場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經統計投票結果並依開會意見彙整後,對校長連任之意見如下:

□支持校長連任 說明理由:
□不支持校長連任 說明理由:
□其他 說明理由:

八、其他(1.如有需要提供其他有關資料,請另以附件呈現;2. 所有開會討論及票選資料,應封存在校內備查)

會議主席簽章:
浮動委員簽章:
候補浮動委員簽章:
資料來源 北市國教科

校長遴選委員會浮動委員應行遵守事項

校長遴選委員會浮動委員應行遵守事項:
(教師浮動委員)

依據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及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校長遴選家長浮動委員及教師浮動委員應遵守以下規範:
一、召開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及全體專任教師會議時,應分別凝聚家長及教師意見,建立學校需求之共識並作成會議紀錄,由浮動委員於遴委會中表示意見供遴委會參酌。
二、浮動委員行使職權時,應分別以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及全體專任教師會議之決議為依據,不得表達個人不同之意見。
三、浮動委員不得對遴委會遴選校長之職權,作不當之影響;且對遴委會之決議應予尊重,不得表示異議。


浮動委員簽名:

候補浮動委員簽名:

日期:98年 月 日

(備註:浮動委員出席遴委會時,請攜帶一份原始會議紀錄影本供參。)



校長遴選委員會浮動委員應行遵守事項:
(家長浮動委員)

依據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及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校長遴選家長浮動委員及教師浮動委員應遵守以下規範:
一、召開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及全體專任教師會議時,應分別凝聚家長及教師意見,建立學校需求之共識並作成會議紀錄,由浮動委員於遴委會中表示意見供遴委會參酌。
二、浮動委員行使職權時,應分別以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及全體專任教師會議之決議為依據,不得表達個人不同之意見。
三、浮動委員不得對遴委會遴選校長之職權,作不當之影響;且對遴委會之決議應予尊重,不得表示異議。


浮動委員簽名:

候補浮動委員簽名:

日期:98年 月 日

(備註:浮動委員出席遴委會時,請攜帶一份原始會議紀錄影本供參。)

資料來源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http://www.edunet.taipei.gov.tw/public/pub2_content.asp?SEQ=10608

2009年4月17日 星期五

配合辦理校長遴選家長會作業流程圖

校長出缺學校(含不連任及校長退休出缺)家長會作業可槪述如下:

(一) 召開家長委員會
(二) 召開臨時家長代表大會
(三)『工作小組』進行訪才
(四)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五) 出席校長遴選委員會

下載 校長遴選家長會作業流程詳圖
註:教育局承辦人員表示,訂定「校長遴選家長會作業原則」草案為自主需求,非作業要點規範。

資料來源 家長學苑種子家長課程班學員手冊

敬邀出席【4月22日-校長遴選說明會】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bambi <bambi@scu.edu.tw>
Date: 2009/4/16
Subject: Fw: 敬邀出席【4月22日-校長遴選說明會】
To: bambilu6164@gmail.com

-----Forwarded message-----
From: 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Led1821@ms27.hinet.net>
To: 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Led1821@ms27.hinet.net>
Date: Tue, 14 Apr 2009 11:25:16 +0800
Subject: 敬邀出席【4月22日-校長遴選說明會】

親愛的會長/代表,您好:
本會訂於4月22日(星期三),於古亭國小舉辦第一場「校長遴選」說明會,敬邀各位會長/代表踴躍出席並共同交換意見。

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敬邀
總會長 / 陳光陸
教育委員會召集人 / 林世忠
------------------------------------------------------------------------------
【主辦單位】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教育委員會
【協辦單位】臺北市古亭國民小學家長會
時間:98年4月22日(星期三) / 18:30開始報到
地點:臺北市古亭國小 / 之音大樓四樓 演藝廳(400個座位 / 不須報名,歡迎踴躍出席)
(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01號 / TEL:2363-9795)
註、因校園無停車空間,建議各位會長/代表搭乘大眾運輸系統:
A、公車:1、10、208、251、252、253、236、254、278,古亭國小站下車
B、客運:搭乘新店客運、指南2、公路局,古亭國小站下車
C、捷運:搭乘新店線,台電大樓站下車,請由2號出口通往古亭國小大門口

【校長遴選 說明會】

時間
流程
備註
18:30-19:00
報到

19:00-19:05
主席致詞
陳光陸 總會長

19:05-19:40
遴選辦法說明
黃聰智

19:40-19:50
教 育 局 / 校長遴選說明

19:50-20:00
國小聯合會 / 校長遴選說明

20:00-20:10
校長協會 / 校長遴選說明

20:10-20:20
市教師會 / 校長遴選說明

20:20-20:40
去年遴選學校會長經驗分享
(2位會長,各10分鐘)
闕慧玲、黃永銓

20:40-21:30
Q&A問答時間


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 秘書處
會址:臺北市仁愛路一段十七號七樓
電話:(02)2351-6272 . 傳真:(02)2343-5478
<mailto:tp2008upaorg@yahoo.com.tw>

2009年4月10日 星期五

2009/4/9校長來信 與您分享(校長自評)

From: ta0628 <ta0628@tp.edu.tw>
Date: Apr 9, 2009 8:13 PM
Subject: RE:校長來信 與您分享
To:

各位關心雙悉的家長:

寄上雙溪的伙伴這四年的小小成果,與各位分享,因為這裡有您的貢獻。

留素芹敬上

下載 98國小校長自評表完整版.doc

2009年3月24日 星期二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

經本局98年3月18日第9810次局務會議通過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國民中、小學校長之遴選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

二、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辦理項目如下:
(一)設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以下均簡稱遴委會)。
(二)公布當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簡章。
(三)公告國民中、小學校長任期屆滿及出缺之學校名單。
(四)辦理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說明會。
(五)通知學校提報浮動委員及行政人員列席代表名單。
(六)召開遴委會會議。
(七)辦理各階段遴選作業。
(八)公告遴選結果,並由本局依法定程序報請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聘任之。

三、本局遴聘遴委會委員時,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不含浮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

四、各階段遴選作業程序如下:
(一)第一階段遴選:辦理第一任任期屆滿校長申請連任審議。
(二)第二階段遴選:辦理任期屆滿八年現職校長申請轉任,與任期屆滿四年未申請連任、未獲連任及連任任期屆滿二分之一申請轉任校長之遴選審議。
本階段分二次辦理出缺學校校長遴選之審議作業:
1.第一次審議出缺學校包含校長退休學校、校長未申請連任學校、未獲連任學校及校長任滿八年學校。
2.第二次審議出缺學校包含前次審議後仍為校長出缺之學校,及校長任期屆滿二分之一轉任他校之學校。
(三)第三階段遴選:辦理現職校長、候用校長及曾任校長申請校長出缺學校遴選審議。
(四)第四階段遴選:辦理候用校長及曾任校長申請校長出缺學校之遴選審議。
(五)前四階段遴選辦理完成後,仍有校長出缺學校時,遴委會得徵詢合於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之候用校長或曾任校長同意,依本要點之作業程序推薦為該校校長人選。
前款各階段於辦理遴選審議後,本局即公告該階段遴選結果,及次一階段出缺學校名單。

五、遴委會召開遴選會議時,應參考下列資料進行審議:
(一)本局對於現職校長辦學績效評核之評鑑報告(視導資料、績效評鑑資料等)。
(二)候用校長之儲訓評量考核資料。
(三)校長候選人提供之申請文件。
(四)校長候選人列席說明之內容。
(五)校長出缺學校浮動委員及行政人員列席代表,經本局業務單位及召集人同意後,所提交該校對校長候選人意見之資料。
遴委會不得受理前項各款以外之資料。

六、校長出缺學校之學生家長會、教師、行政人員辦理事項及規範如下:
(一)學生家長會應依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之會議程序,召開學生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推選浮動委員及候補浮動委員各一人,並作成紀錄備查。
(二)學校應召集全體專任教師(不含代理、代課教師)票選浮動委員及候補浮動委員各一人,投票人數不得少於專任教師人數之二分之一,並作成紀錄備查。票選事宜由學校人事室以現場無記名投票方式辦理。
(三)學校應推選行政人員列席代表,由學校正式編制行政人員(含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票選方式選出,並應作成紀錄備查。票選事宜由學校人事室以現場無記名投票方式辦理。
(四)校長出缺學校之學生家長會、教師、行政人員得討論學校發展需求、發展特色、待解決問題及對新任校長的期許等,並將資料函報本局公告之。
(五)校長出缺學校,得於本局辦理第三階段校長遴選說明會後,於尊重之原則下公開邀請具有參選資格人員參加校內座談會。
(六)學校召開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及全體專任教師會議時,應分別凝聚家長及教師意見,建立學校需求之共識,並作成會議紀錄,俾由浮動委員於遴委會中表示意見,以供遴委會參酌。
(七)家長及教師浮動委員出席遴委會時,應分別檢具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及全體專任教師會議紀錄十四份送遴委會報告。
(八)家長及教師浮動委員行使職權時,應分別以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及全體教師之決議為依據,不得表達個人不同之意見。
(九)浮動委員不得對遴委會作不當之影響;且對遴委會之決議應予尊重,不得表示異議。

七、校長候選人之規範如下:
(一)不得自行舉辦說明會、從事競選活動、拉票、委請他人拉票或其他問卷調查。
(二)不得對其他校長候選人作匿名指控或發表不當言論。
(三)不得違反公務員廉正倫理規範。

八、遴選委員參與校長遴選工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詳閱遴選及候選人之各項資料及參酌遴委會面談情形,對每位校長候選人之品德操守、辦學理念、學校經營方案等進行廣泛深入了解,並本公平、公正之原則及獨立自主之精神進行遴選。
(二)必要時得推選遴選委員組成訪視小組,進行實地訪評,其訪評報告或說明亦應列為遴選審議之參考。
(三)不得接受校長候選人或其他人員為校長候選人辦理之邀宴、關說等相關活動。違反者,由本局依程序解聘之。
(四)不得單獨或聯合召開記者會,所有資訊之公布,一律由執行秘書負責之。違反者,由本局依程序解聘之。
(五)與校長候選人之間,除依自治條例第五條規定外,如有指導碩、博士論文之師生關係或四年內曾為校長、主任之主從關係者,應自行迴避。
(六)對於匿名指控事項不得提遴委會討論審議。

九、新設學校籌備處主任之遴選,準用本要點之規定。
自治條例公布前已籌設之國民中、小學第一任校長由籌備處主任擔任,並由本局依法定程序報請市府聘任之。
新設學校籌備作業因政府財政狀況或政策考量決定暫緩籌設者,其籌備處主任得經報本局核准後,比照現職校長申請參加遴選。

十、國民中、小學校長人選經遴委會決議,由本局依法定程序報請市政府聘任之。

十一、遴選作業有關校長出缺學校名單、申請作業、遴選結果、作業日程及其他相關事宜,由本局適時以公函並於本局網站公告之。

2009年3月21日 星期六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二日 臺北市議會第八屆第九次臨時大會第一次會議三讀審議通過
    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年二月十五日府法三字第8901484000號令

第一條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為辦理市立國民中、小學(不含臺北巿立師範學院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特依國民教育法第九條制定本自治條例。
本自治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第二條 教育局為辦理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分別設立「臺北市立國民中學校 長遴選委員會」及「臺北市立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以下均簡稱委員會),負責遴選各國民中小學校長人選。
第三條 委員會置委員十三人,由教育局就下列人員遴聘組成之:
一、家長會代表三人。
     二、專家學者代表一人。
     三、教師代表三人。
     四、校長代表三人。
     五、市政府代表三人。
    前項第一款家長會代表,應有校長出缺學校家長會代表一人(以下簡稱浮動委員)擔任。第三款之教師代表,不得由校長出缺學校之教師或候選校長任職之學校教師擔任。
    委員會於每學期遴選作業結束後,應即解散。
第四條 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教育局局長兼任,並擔任委員;置執行秘書一人, 由教育局指派人員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委員會業務並為發言人;置幹事若干人,由教育局指派人員兼任,協助執行秘書處理業務。
第五條 委員會審查時,現為或曾為校長候選人之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以內之姻親者,該委員應自行迴避。
    除浮動委員外,委員之子女、配偶就讀或服務於該校者,該委員應自行迴避。
第六條 委員會開會時,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任他人代理。委員因故出缺時,由教育局另聘原類別代表人員遞補。委員會開會時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其決議應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浮動委員行使職權時,應以家長代表大會之意見為依據。
第七條 委員會視任務需要不定期開會,由召集人召集之,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得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第八條 委員會就校長人選以無記名投票決定之,每校選出校長人選一人。
    經遴選委員會選出之校長,由教育局依法定程序報請市政府聘任之。
第九條 委員會委員及協助處理遴選業務人員對於委員名單、校長人選及會議內容負有保密義務。違反前項保密義務,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法辦。
    委員違反第一項保密義務者,應予解聘。
第十條 委員會及兼職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或交通費。
第十一條 凡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品德優良,並具備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參加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條或第五條之任用資格,並具有教育局所核發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合格證書者。
   二、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未屆滿之本市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者。
   三、曾任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者。
   四、符合本自治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者。
第十二條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遴選。縱因事前未予察覺而於遴選聘任後發覺,仍得予註銷聘任資格。
   一、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受有期徒刑判決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三、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四、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六、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七、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八、經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九、持有雙國籍者。
   十、不能勝任工作,有重大具體事實者。
第十三條 校長候選人除依規定應提交相關證件外,並應針對參與遴選學校之經營理念與方案提出書面報告,委員會評審時如認有需要,得邀請候選人列席說明。校長候選人如認為有需要,亦得申請列席說明,委員會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 委員會審議各國中、小學校長候選人期間,得同時邀請該國民中、小學家長會、教師(會)、行政人員代表列席表示意見。
第十五條 遴選作業應由教育局公告國民中、小學校長缺額名單,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候選人如有申請一所以上之學校,須在申請表中註明。
第十六條 各國民中、小學家長會、教師(會)或行政人員代表亦得經當事人同意,向 委員會推薦為該校校長候選人。
第十七條 國民中、小學校長任期一任為四年,在同一學校連選得連任一次。但任期屆滿後二年內屆齡退休者,得不經遴選延長至退休止。教育局就校長辦學績效詳為評鑑,以為應否繼續遴聘之依據;現職校長經評鑑績效優良者,應考量優先予以遴聘。
遴選委員會應在校長第一任任期屆滿前一個月,視其辦學績效、連任意願及其他實際情況,決定其應否連任,經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後,報請市政府聘任;未經同意者,應辦理遴選事宜。
第十八條 國民教育法八十八年二月三日修正施行前,現職校長得在原校繼續任職至該一任期屆滿為止,或依本自治條例之規定參加遴選。
任期未滿之校長如有不適任之事實,經教育局提請委員會評定屬實者,應予改任其他職務或其他適當之處理。
第十九條 現職校長具有教師資格願依國民教育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回任教師者,由教育局分發學校任教。
現職校長未獲遴聘,未具教師資格無法回任或具有教師資格不願回任教師者,得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符合退休或資遣條件者,依其意願辦理退休或資遣。
二、不符合退休或資遣條件,或不自願退休者,依其意願及資格條件優先輔導轉任教學輔導人員、教學研究人員或其他職務。
第二十條  因情況特殊或無人申請、推薦之學校,委員會得徵詢具有校長資格者之同意,依本自治條例之程序推薦為該校校長人選。
第二十一條  委員會辦理校長遴選作業順序如左:
一、討論第一任任期屆滿校長之連任。
二、未獲連任校長出缺學校及校長退休出缺學校之遴選作業。
三、校長出缺學校(國民教育法八十八年二月三日修正施行前任期未滿四年或逾四年之現職校長)之遴選作業。
四、前款作業後,仍有校長出缺學校,委員會得徵詢合於本自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之候用校長及非現任校長之同意,依本自治條例程序推薦為該校校長人選。
第二十二條 新設學校籌備處主任之遴選準用本自治條例之規定,但已籌設之學校不在此限。前項學校第一任校長由籌備處主任擔任。
第二十三條 各學年度校長遴選作業辦法由教育局定之。
第二十四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 北市國教科http://www.edunet.taipei.gov.tw/public/pub2_content.asp?SEQ=9590

2009年3月10日 星期二

北市97學年度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通過榜單

公 告 中華民國97年11月29日

壹、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7年9月9日北市教國字第09738023701號函頒「臺北市97學年度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簡章」。
二、97年11月29日臺北市97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儲訓委員會第5次會議決議。

貳、公告事項
一、臺北市97學年度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於97年11月29日(週六)上午8時30分起,在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舉行第二階段口試,合計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總成績,共計錄取20名。
二、最低錄取分數:80.30分。
三、錄取人員榜示如下:(依准考證號碼排列)

四、錄取人員應參加儲訓,儲訓期間須依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規定,並視學業成績、分組研討、人際關係、溝通能力、熱心服務及出缺勤狀況進行考評。成績及格(70分以上)者,發給候用校長甄選儲訓合格證書。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甄選簡章規定辦理。

臺北市97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儲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