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日 星期五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作業簡章

98年4月27日臺北市立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通過

壹、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
二、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治條例)。
三、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

貳、申請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品德優良,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條之任用資格,且持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所核發之國民小學校長甄選、儲訓之合格證書,並具備下列各項資格之一者,得參加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國民小學校長遴選:
一、本市國小現職校長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ㄧ以上者(任期計算至98年7月31日)。
二、具有本局核發之國小候用校長甄選儲訓合格證書之本市國小候用校長。
三、曾任本市國小校長者。

參、遴選學校
(略)

肆、遴選審議程序
(略)

伍、報名文件
(略)

陸、報名方式
(略)

柒、遴選審議時間及地點
一、98學年度國小各階段校長遴選審議時間如下,審議地點為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
(一)第一階段遴選審議:98年5月25日(週一)上午9時起。
(二)第二階段第一次遴選審議:98年6月6日(週六)下午1時30分起。
(三)第二階段第二次遴選審議:98年6月16日(週二)下午1時30分起。
(四)第三階段遴選審議:98年7月6日(週一)上午9時起。
(五)第四階段遴選審議:98年7月16日(週四)上午9時起。

二、各階段遴選審議學校順序,依學校97學年度普通班班級數規模大小由大至小依序審議(學校普通班班級數相同時,依總班級數大小由大至小依序審議,總班級數相同時,依學生總人數多寡由多至少排序)。

三、校長候選人於各階段遴選審議學校之報告順序,依臺北市立國小校長遴選委員會各階段報名收件編號,依序排定報告順序。

四、各階段遴選審議學校出、列席代表及校長候選人之應到場時間及預定審議時間,將由本局另行公告函知。

捌、遴選結果公告及聘任
一、各階段遴選審議結果及次一階段出缺學校名單,將於審議程序結束當日於本局網站公告。
二、國民小學校長人選經遴選委員會決議,由本局依法定程序報請市政府聘任之。

玖、其他
一、本作業簡章如有修正事項或未盡事宜,由本局適時公告週知。
二、有關98學年度國小校長遴選相關事宜之查詢電話及公告網址如下:
(一)本局國小教育科,電話:2725-6371。
(二)本局公告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請進入國小教育科「教務公告事項」)。

資料來源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
下載 臺北市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作業簡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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